鲁迅美术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倡导创建。毛泽东同志为学院书写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这是鲁迅美术学院建校史的恢宏源头,是鲁艺人永久的骄傲和不息的精神动力。
1946年,鲁艺先后迁校至齐齐哈尔、佳木
斯、哈尔滨和沈阳,曾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
院、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以美术部为基础组建成东北美术专科学校,建址于沈阳南湖。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
学院现座落在沈阳市南湖高科技开发区,是一所集造型艺术、设计艺术、摄影艺术、美术教育和美术理论研究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现有11个系(21个专业)、一个成人教育学院和一个附属中等美术学校。11个系即中国画系、版画系、油画系、雕塑系、摄影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美术史论系和文化传播与管理系;成人教育学院的函授教育有中国画、装潢设计、艺术摄影、美术教育四个专业,成人自学考试开设装潢设计专业。学院所有专业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建院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现有各类在校生四千五百人。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业结构比较合理的教师队伍。现在教师254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88人,讲师97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内艺术界有名望,具有创作活力的离退休老专家、老教授仍在发挥作用。21位有特殊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津贴。
学院既是著名学府,又是美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获奖总数位居前列。中国美术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军事博物馆藏有数量颇多的鲁美教师和校友的作品。学院在大型艺术、历史题材创作方面具有全国领先地位。《攻克锦州》、《清川江畔围歼战》、《莱芜战役》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实力的标志。
附:鲁迅美术学院2005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2005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建于1938年的延安鲁艺。现座落在沈阳市南湖高科技开发区,是一所集造型艺术、设计艺术、和艺术理论研究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和艺术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
才。
一、 招生专业、名额及生源面向
鲁美沈阳考点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05年2月20日至2月27日(不接受函报)
辽宁省考生专业课报名、考试须在本院。外省考生专业课报名和考试在本院、无锡市考点、太原市考点、烟台市考点均可。
具体办法: 凡报考者,须向本院招生办公室或无锡湖滨中学、烟台牟平育英艺术中学、太原科技大学鲁美招生点领取招生简章和报名申请表或登录鲁迅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lumei.edu.cn/)下载,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用钢笔或圆珠笔正楷填写,字迹清晰,贴好照片,写清邮政编码,并加盖所在单位、学校公章,社会青年加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章),按规定报名。
报名时须交:
1.报名申请表(内容填好后加盖公章)。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所报专业)。
3.报名采用计算机管理,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将本人身份证和2005年艺术类考生专
业加试准考证的复印件贴在报名申请表背面。无本人身份证和200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不准报考,两证不全或不相符者不准报考。
4.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考务成本费50元,其它专业150元。
四、《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将对专业试卷进行统一评定。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素描不设及格线。获得《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科统考,实行文理综合的省份,执行本省规定。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200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文科最低控制线(不含数学)的90%划定,其它专业按70%划定;辽宁省考生外语单科分数线根据2005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辽宁省考生外语成绩的平均分降5分划定;外省考生外语单科分数线根据2005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外省考生外语成绩的平均分降5分划定。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绘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摄影、工业设计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06年我院将高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2006年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不变。
七、有关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2.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
3.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4.各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到学院北校区学习(雕塑、摄影、影视摄影、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除外),第二学年回本部各专业学习。
5.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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